國市監質監〔2019〕18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各生產許可證審查機構:
2019年9月18日,國務院印發《關于調整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決定》(國發〔2019〕19號,以下簡稱國務院《決定》),對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全國市場監管系統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深刻理解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準確把握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決落實各項改革任務。為貫徹落實好國務院《決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堅決落實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調整要求
(一)立即取消有關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有關生產許可證審查機構自國務院《決定》印發之日起,停止軸承鋼材、防偽技術產品、摩擦材料及密封制品(剎車片除外)、公路橋梁支座、內燃機、砂輪、鋼絲繩、預應力混凝土用鋼材、預應力混凝土枕、特種勞動防護用品、耐火材料、建筑防水卷材、汽車制動液13類產品生產許可證的受理、審查和審批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繼續許可或變相許可。對于已經受理的企業申請,總局和相關省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終止行政許可程序。對已獲證企業,生產許可證到期后,按照審批權限由總局和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分別依法辦理注銷手續。
(二)將2類產品壓減合并統一管理。將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備、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2類產品壓減合并為廣播電視傳輸設備1類產品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取消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備產品中室外單元、直播衛星電視接收天線、直播衛星一體化室外單元、直播衛星數字電視接收機等4個產品單元;取消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產品中發射天線和數字電視直放站等2個產品單元。廣播電視傳輸設備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發布實施前,對申請企業,按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備、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等2類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相應產品進行審查、審批,生產許可證標注產品名稱為直播衛星專用設備、非直播衛星專用設備、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許可證編號按相應細則編號。廣播電視傳輸設備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發布實施后,按新細則要求審批發證,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備、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2類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作廢。
(三)穩妥實施剎車片產品轉為強制性認證管理。經國務院同意,摩擦材料及密封制品中的剎車片產品轉為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依據《認證認可條例》,總局將按照國務院要求制定轉認證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在正式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前,繼續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在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后,立即停止受理生產許可證申請。已受理企業申請的,依法終止行政許可程序;已轉為強制性認證或許可證到期的,辦理許可證注銷手續。
二、強化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一)督促獲證企業履行質量安全承諾。對于通過告知承諾、簡化審批程序取證的企業,要在獲證后規定的時間內開展全覆蓋例行檢查和后置現場審查,檢查企業條件是否符合質量安全承諾。對于報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生產檢驗設備不符合產品實施細則要求的企業,要撤銷其證書;對于故意提供虛假材料、完全不具備生產條件等騙取生產許可證的,按照《行政許可法》規定撤銷其生產許可證,并在3年內不再受理其生產許可證申請。
(二)督促工業產品生產企業建立保障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中,要檢查生產企業是否建立了產品質量驗收、出廠檢驗和售后服務等確保產品符合標準要求的制度并實施。
(三)督促企業依法合規生產經營。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探索建立質量追溯體系,暢通舉報渠道,鼓勵企業內部合法舉報質量違法行為。對故意偷工減料、生產假冒偽劣產品以及造成質量安全事故的,要嚴懲重罰。
三、對取消許可證管理產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一)開展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對取消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在產業聚集區,探索設立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站,組織相關檢驗檢測機構、科研院所、行業協會等收集質量安全風險信息,對風險監測信息進行評估,對發現的質量安全風險進行預警和處置。
(二)加大質量監督抽查力度。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對取消許可證管理的產品開展監督抽查,加大抽查頻次和覆蓋面,加強不合格產品的查處,依法及時公開抽查信息,逐步將抽查結果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三)開展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對連續監督抽查不合格率較高以及發生嚴重質量安全事故的產品,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專項整治;針對重點地區和重點指標開展專項監督抽查;督促不合格企業進行整頓,涉及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
(四)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對取消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支持有關認證機構開展自愿性認證工作,鼓勵社會采信認證結果;總局將進一步加強對認證機構和認證行為的監管。鼓勵各行業協會、科研院所等研究借鑒國外經驗,結合我國實際情況開展產業發展和監管急需的標準制修訂工作。
四、優化保留許可證管理產品的監管
(一)嚴格生產許可受理把關。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及其委托的下級市場監管部門在受理企業生產許可證申請時,對于企業提交的產品檢驗報告,可以委托專業技術機構進行審查;對于涉及產業政策的產品,要嚴格審核企業提交的投資項目備案、核準等產業政策文件是否符合實施細則和總局文件要求;對于不符合要求的企業,一律不予受理。
(二)探索開展企業條件審查和檢查環節改革。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就嚴格企業現場審查、提高例行檢查效率、加強核查人員的管理等積極探索改革措施。
(三)加快完善電子審批系統。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抓緊完善全流程的生產許可證電子審批系統,實現審批過程無紙化,保障審批時限、嚴控審批風險;要進一步推進生產許可審批標準化、規范化,在此基礎上加快推進各省生產許可證電子審批系統與總局電子審批系統數據對接。
(四)強化獲證企業后續監管。對已獲證企業,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根據本地區企業和監管部門實際加大監管力度;對于發現問題線索的企業,要實施飛行檢查。對監管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綜合運用行政強制、行政處罰、聯合懲戒、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等手段,依法進行懲處。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決定》,以本次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為契機,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工業產品質量安全事中事后監管。要加強有關政策的解讀和宣傳,注意總結貫徹落實過程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并于2019年11月底前向總局質量監督司報送改革工作進展。對推進改革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和情況,要及時上報總局。
聯系人:質量監督司 秦樹桐,電話:010-82262225
市場監管總局
2019年9月30日
來源:國務院
http://www.gov.cn/xinwen/2019-10/10/content_5437842.htm